近期,綠園區公安分局依法嚴厲打擊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查處了一批違反法律法規、影響防疫大局、給群眾健康安全帶來威脅的違法犯罪案件?,F將一起典型案例通告如下:
案例:張某明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
4月2日,西安廣場派出所轄區居民張某明在明知疫情期間禁止人員流動的情況下,仍不佩戴口罩鉆柵欄走出封控區,多次不聽志愿者勸阻,拒不配合防疫人員工作。綠園區公安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張某明行政拘留9日并處3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希望廣大市民群眾和有關單位能夠嚴格執行政府疫情防控相關決定、命令和通告,主動履行防疫責任和義務,積極配合落實封控管控、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措施。公安機關將從重從嚴從快堅決打擊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屬于一般違法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長春市綠園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分局
2022年4月6日